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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关于2025年度安庆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情况的公示

关于2025年度安庆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情况的公示

2025-11-10

关于2025年度安庆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情况的公示

根据《关于印发<安徽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皖人社发〔2024〕17号)规定,现将2025年度安庆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情况公示如下:

一、浮动周期

上一个浮动周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,上两个浮动周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。

二、执行时间

2025年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执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。

三、浮动标准

以用人单位(建筑项目)工伤保险支缴率、工伤发生率为主要考核指标,综合考虑欠缴工伤保险费、依法参保等因素,经测算后确定相应浮动档次和费率标准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费率调整情况详见附件1及附件2。

公示时间: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(共5个工作日)

在公示期间,如对费率浮动调整情况有异议,请及时向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书面提出核查申请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会同税务部门进行核实,据实予以调整。

安庆市城区联系电话:0556-5897153、0556-5897155。

附件:

图片

1.2025年度安庆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单位名单(用人单位).xlsx
图片

2.2025年度安庆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单位名单(建设项目单位).xlsx
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25年11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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